区残联各业务科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5]1号)和《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财综[2017]30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审核意见的复函》,将《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