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发表时间:2008-12-02 来源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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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新北京、新奥运”和建设“北京新城区”的战略部署相适应,与通州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依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发展的回顾
  (一)主要成就
  《通州区“十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在北京市残联的指导和通州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1.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70%,3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500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8.8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9%,50多名残疾学生考入高等院校,1200名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接受了上学资助。2638名城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88名残疾人享受特困救助,3200名农村残疾人通过生产扶持摆脱了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2.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残工委和有关部门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生活保障、维权、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制定了15个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残疾人法律维权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政府残工委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残疾人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职责,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六大爱心助残工程”、自强与助残模范表彰等活动,进一步宣传了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新建的公共设施基本达到无障碍标准要求,完成了200多项无障碍改造任务,信息交流无障碍取得积极进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加方便。
  4.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残联组织在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的机构和职能进一步明确,15个乡镇、街道残联实行了职责单列,配备了专职理事长,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483个村和38个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有效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级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强化,形成了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程度有了提高。
  5.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加广泛。残疾人素质教育成效明显,参与社会生活更加广泛。区人大、区政协和乡镇人大的残疾人代表和委员有所增加,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在国内外体育、职业技能等重要赛事中获得奖牌80多枚,展示了特殊的精神风貌。残疾人积极参与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各行各业涌现了一大批自强模范和先进典型。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积极为本类别残疾人开展服务,有效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十五”规划的全面完成,标志着全区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了全面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残疾人事业在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现拉大的趋势;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基本需求还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还存在一些障碍;残疾人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指导原则
  (一)“十一五”发展的环境和趋势
  “十一五”时期,全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更有着难得的机遇:一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新北京、新奥运”和建设北京新城区战略构想实现的过程中,全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将为社会公益和福利保障事业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政府将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机制的建立,更加重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体的利益,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将进一步弘扬人文奥运理念和人道主义思想,激发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和全社会的助残热情,对于改善残疾人的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乃至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四是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人保障法修订等重要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也将为残疾人事业向纵深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五是残疾人事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特别是党和政府更加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意识和氛围更加浓厚。面对这些新的环境和条件,全区残疾人事业将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残疾人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广大残疾人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和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时期,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新北京、新奥运”和建设北京新城区为动力,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状况,使残疾人事业在总体上与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积极推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三)“十一五”发展的指导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利益。
  —— 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残疾人事业统筹安排,兼顾特性,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履行好职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机制。
  —— 坚持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针对城乡区域差异和各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差别,建立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
  —— 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使残疾人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 坚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广大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三、“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要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使全区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综合素质普遍提高,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事业在总体上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到2010年,全区残疾人事业要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一)残疾人状况显著改善
  残疾人收入与地区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8%以内;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残疾人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学率达到100%,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残疾人数有较大增长;职业技能和生活能力进一步增强,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自身潜能得到更好发挥。
  (三)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残疾人参加各级组织和社区活动的人数有较大增加,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社会和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在国际和国内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等重要赛事上取得更大成绩,为通州区增光添彩。
  (四)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保障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更加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五)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融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充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扶残助残的环境更加文明,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弘扬;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显著改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组织和基础工作全面得到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康复工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57号)和区残联、区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实施康复助残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到2008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85%以上;到2010年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1.完善康复服务网络。2008年,建立一个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工疗或农疗基地,各乡镇、街道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建站率达到100%。村和社区康复站建设达到80%以上。社区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积极提供康复服务,康复服务要走入家庭,形成基层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2.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区、乡镇、街道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康复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指导力度,促进社区康复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将康复工作向村、社区和家庭延伸,要把康复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社区和家庭,切实做到“康复纳入社区,训练走进家庭”。以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充分利用社区康复服务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心理疏导、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知识普及、亲友培训、训练指导、辅助用具选用及咨询转介等服务,重点拓展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的服务项目,使残疾人能够在社区得到便捷、低廉的康复服务。
  3.继续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矫治手术,巩固白内障手术无障碍建设成果,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推广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和生活技能训练,加强残疾人辅助用具的服务工作。通过“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工作模式,对1600名精神残疾人进行防治康复。
  4.加强康复救助工作。制定通州区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建立康复专项救助制度。以残疾儿童、贫困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为重点,对特困家庭的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给予费用减免或补贴,每年为特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具,使受益残疾人达到2600人以上。
  5.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临床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实行康复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其培训纳入卫生部门的继续教育;大力推广应用康复适宜技术和新技术;组织医务科研人员在脑瘫、偏瘫、聋儿听力语言以及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等方面重点攻关,以科研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6.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优生优育、婚前检查等知识的宣传,开展降低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利用各级妇幼保健网络,开展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努力减少各类致残事故和残疾人二次损伤的发生。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康复意识。
  7.建立“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北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办法,建立适合通州区实际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康复服务信息网络,按年度开展监测和评价,确保“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顺利实现。
  (二)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幼儿基本普及2-3年学前教育,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残疾学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9年义务教育后接受1-2年职业技能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培养60名具有高等学历的残疾人专门人才。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通过在公立普通幼儿园开展随园就读、建立残疾儿童幼儿园、特教学校附设学前班,积极推进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开办学前康复班和短期培训班,尝试对部分4-6岁残障幼儿实行早期干预。通过实用性强的专业培训和庇护实践,帮助残障青少年提高生活和社会适应能力。将农村地区作为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点地区,发展高标准、高水平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拓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畅通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考试、体检和录取等渠道,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需求。
  2.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北京市特教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到2010年,完成区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以及无障碍设施、康复设施建设。
  3.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教师的专业培训,到2010年,使85%以上的小学特教教师达到专科学历,80%的初中特教教师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加强特殊教育理论研究,提高特教教育质量。建立区级优秀特教教师评选表彰奖励制度,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4.加强残疾人教育政策法规建设。制定通州区实施《残疾人教育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办法》,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残疾人教育扶助政策,将“两免一补”政策扩大到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对为重度残疾人送教上门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
  努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不断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十一五”期间,对25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培训推荐就业率60%以上;新安置残疾人就业1500人,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8%以下。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稳定和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开发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在社区实现弹性就业。通过采取购买岗位、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就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促进和帮助农村残疾人到二、三产业就业。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培训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定岗、定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职业鉴定工作,对贫困残疾人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十一五”时期,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培训人数分别达到800人和1700人,残疾人培训取证率60%以上。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培养一大批残疾人技术能手。
  3.开展系列化就业服务。各类公益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制定通州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就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将失业残疾人纳入全区失业人员管理范围;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推行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形成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促进失业残疾人尽快实现就业。
  4.稳定和发展盲人按摩事业。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实施盲人保健按摩品牌战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规范盲人保健按摩市场,维护盲人按摩师的权益。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就业岗位,积极拓展盲人就业的新渠道。对80名盲人按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盲人按摩师的技能。
  5.积极探索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新门路。在社区建立残疾人庇护工场,与社区康复工作密切结合,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保护性就业的岗位、项目和产品。建立残疾人手工艺品展卖窗口,形成独特的市场品牌,扶持智力残疾人和其他重残人在家庭从事手工艺品生产。
  6.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加大利用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就业、培训和生活保障的力度。研究落实各类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规定。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监察内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社会保险和保护残疾人就业政策,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使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有明显提高。
  1.落实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定落实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实现城镇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全覆盖,做到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
  2.进一步细化低保分类救助政策。针对城镇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家庭和无业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积极推动建立专门针对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制度。
  3.切实做好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资助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特困残疾人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增加精神卫生经费投入,满足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需要。继续实施安居工程,落实城镇廉租住房政策,帮助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翻建维修危旧房。做好因自然灾害、意外灾害而致贫、返贫的残疾人的救助工作。
  4.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对法定“三无”人员予以供养、救济。采取多种形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的养老机制。
  (五)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力度,改善农村残疾人状况
  从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采取扶持和保障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农村残疾人状况的改善。
  1.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扶持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工作规划,统一实施。在巩固现有农村扶贫助残基地的基础上,采取不同形式再建设5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扶贫助残基地,直接安置和辐射带动农村残疾人生产脱贫;鼓励残疾人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广公司加农户的发展模式,落实帮扶措施到户到人,帮助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和多种经营。设立区、乡镇残疾人专项扶持资金,在项目、政策、资金和措施上给予扶持。加强农村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注重发挥科技助残的作用。
  2.开展对口帮扶。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采取“手拉手、一助一”,“多助一”,包村包户,签订扶贫协议书等多种形式,对口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十一五”时期,帮扶率达到100%。
  (六)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
  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奥运行动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促进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1.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以社区为中心,开发残疾人群众性体育项目,鼓励和吸引残疾人参加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活动,使经常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30%左右,发展特奥运动员1000名。以特教学校为重点,活跃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残疾人文体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2.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全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支持区图书馆设立盲人图书室,各乡镇、街道残疾人活动场所设立文化阅览室。
  3.实施“残奥争光计划”。发挥区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大对年轻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培养力度,建立一支稳定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发展优势项目,争取有3名以上运动员参加北京残奥会。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北京市残疾人运动会、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海国际特奥会、世界聋人运动会、“远南”运动会等国内外体育赛事,争取好成绩。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组织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深入社区为群众演出。创编演出一批有影响的文艺节目,反映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出发,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结合《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宣传提纲》,深入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新残疾人观,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研究。
  2.为北京残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残奥会和残疾人事业纳入奥运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开展以“残奥我知道、残奥我行动、残奥我奉献”为主题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
  3.大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深入实施“六大爱心助残工程”,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贴心人服务队助残、军警民共建、在商业服务业设立助残示范窗口等活动,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和社区三级扶助工作体系和工作网络,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形成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4.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要积极开发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公众助残。发挥区残疾人募捐管理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开拓募捐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
  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贯彻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福利服务设施和服务事业。
  (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
  贯彻《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进度,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满足奥运会、残奥会对无障碍的要求,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创造安全、方便、宜居的无障碍环境。
  1.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以交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落实相关规划和年度改造台帐,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进度。确保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和公共交通设施实现无障碍要求。有计划完成全区重点景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点,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改造任务。
  2.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实施字幕工程,区电视台逐步增加字幕节目。公共信息设施提供字幕信息和语音提示系统。商业服务业推广使用手语。推广适合盲人、聋人的通讯设备,推进网络服务的无障碍。
  3.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坚决杜绝和制止破坏、损毁、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强化无障碍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无障碍法规执行情况。成立无障碍促进会,健全以残疾人、老年人为主体的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5.开展无障碍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无障碍法规和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将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纳入专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列入规划师、建筑师考核内容,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无障碍培训。
  (九)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按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在推进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要,健全完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使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困难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解决。
  1.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坚持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积极吸引社会的广泛参与,将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范围。
  2.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重点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的各项制度,加强骨干人员培训。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努力创建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
  3.大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在区、街道的社区服务设施中开设残疾人养护、托管、康复服务项目。在居委会的社区服务设施中开办托残和照料服务,提供家庭护理和康复指导。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公益服务设施,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和生活保障等服务。
  4.优化社区助残环境。整合社区志愿者资源,鼓励社区单位和居民与特困残疾人签订助残协议,提供“一助一”、“多助一”服务,签约率达到95%以上。将扶残助残纳入文明社区评比项目,促进文明社区、和谐社区的建设。
  5.鼓励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支持残疾人参与社区事务和民主管理,发扬“四自”精神,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十)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贯彻依法治区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完善残疾人政策。依法制定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精神卫生等三个方面的行政规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生活等政策和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助残疾人的规定。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邀请区政协委员参观视察。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3.深入开展法律维权服务。继续实施“法律维权助残工程”,健全基层残疾人维权网络和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制定贫困残疾人法律救助办法,评选表彰一批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推行律师值班、入户维权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残疾人事业依法发展。加强残疾人法制教育,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积极做好残疾人群体的稳定工作。
  (十一)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残联的代表性和服务能力;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实现“三个活跃”目标。
  1.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适应城市管理体制和乡镇政府的改革趋势,加强街道、乡镇残联的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工作,确保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不削弱,确保基层的基础工作不削弱。
  2.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区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计划,五年内分批对各级残联所有干部和村、社区残协干部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培养选拔残疾人优秀人才。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200名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4.加强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健全协会组织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协会办公室的工作力量,聘任驻会的主席和专职干事。区和乡镇、街道残联为专门协会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并加强沟通和协调。各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本类别的残疾人,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残疾人的利益,充分发挥代表、服务和维权的作用。
  5.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定期召开助残与自强先进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助残典型和自强模范,激励全社会和残疾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幸福生活。
  6.继续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残疾人工作“六好乡镇、街道,五好村、社区”和争做“十佳残联理事长”活动,定期表彰各类先进。
  (十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残疾人事业服务
  整合资源,统一管理,完善区残联系统信息化体系,加强网络应用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开展网络宣传和服务,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水平。
  1.完善区残联系统信息化体系。制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统一标准和规范,制定合理的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2.完善区残联系统网络应用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务专网,实现各级残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宽带接入率达到100%。推进区和乡镇、街道残联办公自动化建设。
  3.建立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在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人小康指标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残疾人状况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系统内部数据共享,促进统计基础工作。
  4.建立相互衔接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办证等业务领域信息管理、统计和决策,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区残联网站建设。区残联要建立网站。整合区残联系统的信息资源,扩大网站的信息服务量,增加在线服务种类,拓宽信息服务范围,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6.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信息化培训,不断提高区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十三)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为满足残疾人的需求,积极争取建设通州区残疾人康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中心。中心内设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劳动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盲人保健按摩中心、残疾人辅助用具供应中心、多功能厅等服务设施。中心全部设施采用无障碍设计、施工。建设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投资1600万元(不含土地费)。
  五、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按照《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2.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加以考核。
  3.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4.各级政府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物质和经费保证,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1.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2.各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3.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六、监测与评估
  (一)建立通州区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监测指标,并将部分监测指标纳入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
  (二)结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形成200户样本的监测网络,每年进行一次调查统计。
  (三)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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