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残发〔2010〕61号)

发表时间:2010-08-06 来源 :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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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残联、燕山残联: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京残发〔2010〕4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市残联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方案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是落实《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中的一个主要环节,是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重要体现,为使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满足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需求,切实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对象为全市所有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其中,按照《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申请享受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和购买辅助器具给予补贴的残疾人,应依据本《方案》的评估流程,接受适配评估服务。

  二、评估工作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市残联责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成立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由临床医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和辅助器具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市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承担全市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的复核工作。

  各区(县)残联参照评估委员会人员组成方式,选择相关人员组成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主要负责辖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直接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适配评估服务。

  三、评估形式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大体分为一般性评估、专业性评估两种形式。

  一般性评估:指针对残疾人的一般性辅助器具需求,仅对残疾类别、使用目标、环境因素等情况进行评估,无需用专业评估工具或到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即可提出评估建议,此类评估主要由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完成。

  专业性评估:指针对残疾人有个性化辅助器具需求的,对身体功能、残疾程度、代偿目标、辅助器具适用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此类评估需要由专业人员利用专业评估工具完成,提出评估建议。此类评估由评估组或专业机构完成。

  评估组评估遇到疑难问题的,辖区残联可协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评估工具

  在对残疾人实施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评估要求》进行操作(附件1)。

  五、评估流程

  (一)申请。申请辅助器具免费配发或购买辅助器具给予补贴的残疾人,在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按要求核准材料后,将《申请审批表》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将《申请审批表》报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三)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接到街道(乡镇)报送的《申请审批表》后,按照《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要求》规定,为残疾人提供不同形式的适配评估服务。

  其中,属于专业性评估的,由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组织评估组或专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适配评估服务,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报告》(另发),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将评估意见填写在《申请审批表》内;属于一般性评估的,由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直接提供适配评估服务,并将其意见填写在《申请审批表》内。

  (四)复核。残疾人对辖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填写《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复核申请表》(附件2),经区(县)残联盖章同意后,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协调评估委员会有关专家对残疾人进行适配评估,区(县)残联负责按复核意见提供相关服务。

  六、经费

  本《方案》涉及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经费,每年由区(县)残联负责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辖区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和购买补贴年度总经费的15%。

  七、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适配评估是辅助器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残联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保障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列入日程,按要求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辖区适配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适配评估关系到每个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整体质量,各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作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及有关要求,开展适配评估工作。

  (三)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适配评估是为残疾人直接服务的重要体现,要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开展适配评估服务。对适配评估工作有意见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要简化评估流程,有条件的,还要提供上门服务。

  附件:1.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评估要求

  2.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复核申请表(略)

  附件1: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评估要求

  类别〖〗名称〖〗序号〖〗使用年限〖〗评估形式〖〗评估单位肢体残疾〖〗假肢〖〗部分足假肢〖〗1〖〗1〖〗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踝离断假肢〖〗2〖〗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小腿假肢〖〗3〖〗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膝离断假肢〖〗4〖〗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大腿假肢〖〗5〖〗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髋离断假肢〖〗6〖〗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部分手假肢〖〗7〖〗1〖〗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腕离断假肢〖〗8〖〗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前臂假肢〖〗9〖〗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装饰性前臂假肢〖〗10〖〗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装饰性上臂假肢〖〗11〖〗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肩部假肢〖〗12〖〗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前臂肌电假肢〖〗13〖〗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矫形器〖〗矫形鞋〖〗14〖〗2〖〗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踝足矫形器〖〗15〖〗2〖〗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膝踝足矫形器〖〗16〖〗2〖〗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膝矫形器〖〗17〖〗2〖〗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脊柱矫形器〖〗18〖〗2〖〗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及专业机构〖〗移动辅具类〖〗他人推动轮椅〖〗19〖〗3普通轮椅〖〗软座轮椅〖〗20〖〗3硬座轮椅〖〗21〖〗3带坐便轮椅〖〗22〖〗3功能轮椅〖〗高靠背轮椅〖〗23〖〗3活扶手轮椅〖〗24〖〗3〖〗纳入免费目录的需专业性评估,纳入补贴目录的采用一般性评估〖〗专业性评估需由评估组完成,一般性评估由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完成专业性评估〖〗评估组专业性评估〖〗评估组类别〖〗名称〖〗序号〖〗使用年限〖〗评估形式〖〗评估单位肢体残疾〖〗移动辅具类〖〗脑瘫儿童轮椅〖〗25〖〗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肢体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左脚制动加速迁延踏板〖〗26〖〗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单手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杆〖〗27〖〗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运动式生活轮椅〖〗28〖〗5〖〗专业性评估〖〗评估组电动轮椅(室内型)〖〗29〖〗5〖〗专业性评估〖〗评估组电动轮椅(室外型)〖〗30〖〗5〖〗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定制轮椅〖〗31〖〗5〖〗专业性评估〖〗评估组手摇三轮车〖〗32〖〗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铝合金腋杖(进口)〖〗33〖〗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助行器〖〗34〖〗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定制腋拐〖〗35〖〗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腋拐〖〗36〖〗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肘拐杖〖〗37〖〗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多脚手杖〖〗38〖〗2〖〗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立架〖〗39〖〗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坐姿保持椅〖〗40〖〗3〖〗专业性评估〖〗评估组移乘板〖〗41〖〗4〖〗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残疾人运送用升降架〖〗42〖〗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电动爬楼机〖〗43〖〗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类别〖〗名称〖〗序号〖〗使用年限〖〗评估形式〖〗评估单位肢体残疾〖〗生活护理类〖〗座便椅〖〗48〖〗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键盘保护框〖〗49〖〗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特殊鼠标〖〗50〖〗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手部辅助支架〖〗51〖〗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电脑键盘敲击工具〖〗52〖〗2〖〗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生活自助具〖〗53〖〗2〖〗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视力残疾〖〗盲用电脑〖〗54〖〗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盲用电脑软件〖〗55〖〗4〖〗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盲杖〖〗56〖〗2〖〗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盲用专用文具〖〗57〖〗2〖〗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听书机〖〗58〖〗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盲用手表(触摸式)〖〗59〖〗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盲用计时器〖〗60〖〗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手持式电子助视器〖〗61〖〗2〖〗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眼镜式助视器(近用)〖〗62〖〗3〖〗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台式电子助视器〖〗63〖〗5〖〗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单筒望远镜助视器〖〗64〖〗5〖〗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眼镜式助视器(远用)〖〗65〖〗5〖〗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类别〖〗名称〖〗序号〖〗使用年限〖〗评估形式〖〗评估单位听力残疾〖〗电子耳蜗〖〗66〖〗5〖〗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沟通板〖〗67〖〗4〖〗专业性评估〖〗评估组无线调频系统〖〗68〖〗3〖〗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助听器〖〗69〖〗4〖〗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环路放大器〖〗70〖〗3〖〗专业性评估〖〗专门机构闪光门铃〖〗71〖〗3〖〗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震动报时器〖〗72〖〗5〖〗一般性评估〖〗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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