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万人种养、共奔小康”活动的通知(京残发〔2001〕131号)

发表时间:2008-12-02 来源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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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京残发〔2001〕13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万人种养、共奔小康”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办)、科委、科协、残联:

    《北京市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的圆满完成,使我市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年人均收入320元以下的14529名(根据1999年统计局统计数,占农村总人口0.41%;占农村残疾人总人口5.95%),到2000年末均摆脱了国家贫困线,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脱贫后的残疾人,年人均收入达到580元至1200元的有13662名;年人均收入达到1600元以上的有867名。但是,由于残疾人自身障碍造成的各种困难,大多数残疾人还处于低收入状况,脱贫后的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市人均收入的差距仍然很大,一遇意外极易致贫或返贫,残疾人扶贫解困、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很重。

    为贯彻落实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计划(2001年-2005年)》提出的新阶段扶贫工作任务,实现首都“新三步走”战略目标,使农村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强烈脱贫致富愿望的贫困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真正获得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富裕生活,决定“十五”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万人种养、共奔小康”活动(以下简称“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年—2005年)》,“十五”期间开展“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根本出发点,依靠政府,动员社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疾人扶贫领导小组的作用,以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家庭副业和加工业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和迈向富裕生活。

    “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的预期目标:一是将“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纳入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小城镇建设等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大局,体现“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是代表最广大残疾人利益并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二是“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要与加快农业科技体制创新,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大局紧密结合,体现利用科技成果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巨大推动力。三是确保被扶助的贫困残疾人每年至少有2000人达到家庭人均收入2000元,涌现一批“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先进单位和百名“科技种植能手”、“科技养殖能手”和“勤劳致富明星”,体现党和政府带领贫困残疾人走向共同富裕的原则和全心全意为贫困残疾人谋利益的宗旨。

    二、扶持方式

    (一)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切实纳入政府扶贫攻坚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在开展以直接扶持为主和发挥扶贫实体、基地作用“辐射到人、带动到人”的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确定与本乡镇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相联系的种、养、副、加工项目,在提供种子、种苗、种畜禽或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在提供信息、技术及生产过程的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在组织采购或帮助销售产品等系列服务方面,对被扶持的贫困残疾人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二)农委(办)、山区办、科委、科协、残联各级工作机构形成合力,以市、区县、乡镇政府“十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为中心,以农业结构调整确定种植业、养殖业项目为主线,以科技助残为动力,研究确定各乡镇在加快种植业从传统的二元(粮经)结构向三元(粮经饲)结构转变和发展特色养殖、绿色养殖中,扶持适宜残疾人开展的种植、养殖劳动项目;在落实直接扶助残疾人的同时,将代表先进科技水平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种植、养殖项目落实到残疾人扶贫开发各种形式的扶贫载体中。

    (三)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各项扶贫资金,包括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资金和扶残助残基金对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的使用,并对残疾人使用各项扶贫资金给予优惠和照顾,积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承贷资金抵押款和使用资金支付利息等困难。

    (四)在专题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村扶残助残基地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扶残助残基地和服务分社的先进标准,并进行检查和年度表彰。各区县因地制宜的开展多形式扶贫开发、扶残助残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通过劳动脱贫致富。

    三、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1年—2002年

    1.以各区县为单位落实“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村和乡镇建立被扶助贫困残疾人档案;以人为本的落实帮扶人员(签定具体帮扶协议)、帮扶资金和劳动生产项目。

    2.要将被扶持贫困残疾人所从事的种、养、副、加工业劳动项目,融于政府扶贫工作大局;对其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纳入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服务范畴,并落实优惠照顾政策;残疾人服务社和服务分社要充分发挥作用。

    3.各区县视残疾人扶贫开发任务的实际,可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的扶助活动,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种、养业方面发挥作用,并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4.培养典型,发挥“示范”、“龙头”作用。本着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对扶贫开发辐射功能效果显著、有造血功能的服务分社,对因地制宜开展扶贫助残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并加以宣传和推广,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第二阶段:2003年—2004年

    1.组织各区县对扶持贫困残疾人落实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劳动生产项目工作进行对口检查评比,评选全市“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先进区县和先进乡镇;评选残疾人“勤劳致富百颗明星”,进行表彰和奖励。

    2.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导的、各种经济类型的扶残助残基地,并充分发挥其在扶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3.召开全市农村扶残助残基地集中安置和分散辐射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第三阶段:2005年

    1.评选全市“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先进单位和残疾人“科技种植能手”、“科技养殖能手”和“勤劳致富百颗明星”,进行表彰和奖励。

    2.巩固市、区县、乡镇建立的扶残助残基地,充分发挥其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残疾人脱贫致富的综合载体作用。

    3.召开全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专题研讨暨经验交流会。

    四、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是我市“十五”期间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确保对贫困残疾人扶助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树立典型、推动全局。大力宣传贫困残疾人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调动广大贫困残疾人艰苦奋斗、战胜贫困的积极性,推动“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全面开展;充分依靠和相信贫困残疾人,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劳动生产项目的选择和扶助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贫困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主人翁精神,帮助他们学习和掌握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增强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依靠政府、动员社会。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走向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逐项研究政府如何推动,社会力量如何动员,扶助人员、扶助资金、劳动生产项目如何落实,从而形成“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制定有关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和“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要增加对残疾人的扶贫投入;要坚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在“扶助万名残疾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贫困残疾人献爱心、送温暖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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