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实施扶贫助残工程的意见(京残发〔2004〕26号)

发表时间:2008-12-02 来源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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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京残发〔2004〕26号

关于在全市实施扶贫助残工程的意见
  

各区县残联、农委、民政局、财政局、科委、科协: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广大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由于残疾人承受能力弱、竞争能力差、收入低,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调查,目前全市农村还有1.2万多名残疾人的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远郊山区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困难更为突出。为了帮助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尽快摆脱贫困,全面实现小康,跟上首都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残工委等21个部门在《关于开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中提出的启动“六大爱心助残工程”的要求,决定从2004年到2008年在全市实施扶贫助残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靠政府,动员社会,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家庭副业和二、三产业,加大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力度,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与全市人民一道过上小康幸福生活,为实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扶持对象与目标

    1.扶贫助残的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有一定劳动能力、有脱贫愿望、可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力争在2008年以前使1.2万多名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对于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社会救助和五保供养等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扶持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将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本地区扶贫计划,并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扶贫助残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农委、残联负责筹集资金,并对残疾人扶持对象进行指导;市农委择优对京郊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他们劳动脱贫;科委、科协负责对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残联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残疾人低保和特困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扶贫资金,组织有关专家对扶持项目进行论证,确保扶持项目发挥良好经济效益,使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确认、救助和五保供养工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扶贫助残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各区县要以扶贫助残基地为载体,辐射和带动残疾人家庭通过劳动增加经济收入。要注意将种植、养殖、加工、副业生产中经济效益好、发展较快的扶持项目优先安排在扶贫助残基地,使其更好地发挥辐射作用。同时,还要注意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安置和辐射更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

    (五)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技术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各区县、乡镇残联、科协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积极完成农村残疾人年度培训任务指标,利用先进的农村远程教育科技平台,扩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的覆盖面。区县、乡镇残联要做好残疾人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科协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组织科技人员或科技能手进村入户现场指导,做好科技助残工作。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残活动。各级要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一助一”、“多助一”、“干部包扶”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签定帮扶协议,定点扶贫,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七)扶贫先扶志。鼓励、帮助、教育残疾人学知识、学技术,克服心理障碍,弘扬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精神,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做贡献。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各区县、乡镇要成立有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由农委、民政、财政、科委、科协、残联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扶贫助残工作。

    (二)制定具体计划。各区县要根据辖区内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有无劳动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计划和措施,并且纳入本地区扶贫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三)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基础档案。通过调查摸底,对贫困残疾人做到“四清”即:残疾人贫困户数及家庭状况清、残疾人可扶持项目清、帮扶人和帮扶措施清、帮扶效果清。

    (四)加强目标管理和检查。各区县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任务。区县至少每半年要对扶贫助残基地、残疾人户劳动生产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五)加强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扶贫助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宣传贫困残疾人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典型事迹,为开展扶贫助残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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