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意见(京残发〔2006〕34号)

发表时间:2008-12-02 来源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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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京残发〔2006〕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文委、教委、民政局、残联:

在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筹备奥运会、残奥会,全民共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号召,“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工作紧密把握历史机遇,不断开拓创新,逐步融入了社会公共文化生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新课题,新的形势对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和标准。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取得了新的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取得了新的成绩。组织了我市首届和第二届残疾人社区文艺汇演,在艺术形式、节目质量、节目数量、参与人数等方面都实现了显著提高,受到了残疾人朋友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各区县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了一批基层残疾人文化工作骨干队伍;积极融入全市性群众性文化活动,参与了“北京市第二届合唱艺术节”、“北京新秧歌广场舞蹈大赛”、“天桥杯”鼓曲大赛等一系列社会文化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社会反响良好;盲人图书室、活动站等社会文化设施更加完备,为残疾人提供了优质周到的服务;利用社会资源创作出了更多更好的残疾人题材文艺作品,为残疾人搭建起充分展示文艺才华的艺术平台,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

二、当前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的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需求在不断提高,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面临着全新的发展要求和重要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更全面更深入的参与社会、融入社会,是时代的要求、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残奥行动,文化助残”,是顺应奥运形势、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体现。当前,北京积极筹备奥运会的社会氛围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要抓住这一重要历史契机,开拓创新,活跃发展,努力营造更好的社会人文环境,努力实现“残奥行动,文化助残”的目标,为办好这一国际盛事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创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要积极服务于时代主旋律,切合时代脉搏,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反映时代主题的残疾人题材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愉悦残疾人身心,使残疾人更好的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增进社会的祥和与稳定。

(三)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以人为本,是满足残疾人不断提高的文化精神生活需求的具体体现。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对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起到重要作用。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残疾人身心素质和生活水平实现了较大提高,更加渴望通过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全面融入社会生活。这种心声与愿望体现出残疾人对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更高标准,要求在形式、内容、质量、服务等各方面都要实现更高的层次。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的素质教育,是深入贯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残疾人素质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社会正在掀起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残疾人是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积极融入这一时代潮流,对残疾人的素质教育与引导,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素质与修养应作为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根据地区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扶助,是解决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发展不平衡,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存在差异,各区县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情况不尽相同,特别是远郊区县开展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当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各区县的业务指导和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的特殊帮助和扶持。

三、“十一五”期间加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具体措施

为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各项任务目标,使我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加活跃广泛,更加富有成效,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鼓励为残疾人创作优秀文艺作品,特别倡导创作与残奥会题材有关的作品,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

(二)社会公共设施为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应服务,不断充实残疾人文化活动内容,各区县文化部门应在公益文化设施中大力加入残疾人服务内容,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残健交流。

(三)对区县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扶助,促进平衡发展,共同进步。残联系统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设施配给、经费支持、评比表彰等方式,加强对区县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助力度,对经济比较落后、开展这项工作较薄弱的地区给予特别扶助和政策支持。

(四)推动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在街道、乡镇基层组织残疾人活动设施中要普遍建立残疾人阅览室。丰富并加强盲人图书室的服务功能,增加读物的种类和数量;发挥全市残疾人志愿者的作用,为盲人提供送书上门或邮寄上门的服务。

(五)充分利用已有的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及其他文化场所,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组织各类艺术比赛和展览。

(六)以“真情奉献、共建和谐”为主题,在50个社区、20个行政村组织开展“残疾人文艺进社区”、“残疾人文艺进乡村”活动。区县文委和残联应将活动相结合,使其纳入到“文艺演出星火工程”中,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向基层残疾人送书、送设备、送产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七)各区县文委对基层残疾人文艺团体要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扶持,提高训练水平和节目质量,促进残疾人特色艺术团队的成长,为特殊艺术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八)2006年至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残奥行动,文化助残”三年期残疾人群众性系列活动,每年根据侧重点不同设立年度主题,突出本年度特色,并对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评比。

四、对加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县要成立以区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区文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文化馆为成员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区县各单位要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本地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不断发展。区残联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在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起好主导作用;区文委、区文化馆要在专家指导、场地、设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创编残疾人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并积极引导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工作进一步融入本地区的群众文化生活总体规划中;区教委要积极引导本地区特教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的文体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区民政局要大力支持本地区福利企业、福利院等有关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帮助残疾人共享精神文明成果,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生活的融合。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区县要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积极开展有本地区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要集思广益,活跃发展,多出新作品、好点子,发掘和培养一批优秀的残疾人文艺骨干,全面提高本地区残疾人生活水平。

(四)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各区县要积极配合和有效落实市里下达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工作任务。一是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力参与和配合完成好参赛和演出任务。二是做好报送推荐、资料统计、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三是配合做好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和评比工作。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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