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意见(京残发〔2006〕33号)

发表时间:2008-12-02 来源 : 残联
【 字体: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

京残发〔2006〕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体育局、教委、民政局、团委、残联: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承办奥运会、残奥会的历史契机,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时代主旋律,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北京市残疾人奥运行动规划》的各项要求,开展活跃,成就显著,逐渐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奥运会、残奥会进入倒排期,新的形势对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发展标准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取得了新的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体育组织不断健全,市残疾人体协完成了换届工作,并两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各区县全部成立了残疾人体育运动协会,为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基层社区建立了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配备了1000多件残疾人专用体育器材,有计划的广泛开展了各种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使许多久居家中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了社会生活。特奥运动发展迅速,成立了北京特奥会,建立了特奥活动点和特奥家庭支援网,先后开展了中国特奥世纪行和“特奥在基层”活动,评选出100名特奥明星,特奥运动员发展到3万名。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的广泛开展,极大丰富活跃了残疾人的业余文体生活,为残疾人康复健身、展示才华和精神风貌创造了机会,增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和“两个奥运一样精彩”的战略构想以及奏响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主旋律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当前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目前,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工作已进入关键性阶段,社会关注和参与这一盛事的热情进一步升温,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活跃,全民健身意识广泛深入人心,热潮迭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对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日趋迫切,对组织活动的数量和内容要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心素质,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协调与融合,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是顺应奥运形势、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积极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是实现奥运战略的重要内容。目前,奥运会和残奥会已进入倒排期,各项筹备工作普遍升温,全社会掀起了空前高涨的关注体育、发展体育的热潮,形成了方方面面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社会环境,社会各界正在积极行动为实现奥运战略构想争做贡献。与这种形势相适应,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应积极融入社会群众体育生活中,投入全民健身的浪潮,为实现奥运构想多做贡献。

(二)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力,是创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时代要求。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要积极响应时代主旋律,切合时代脉搏,组织开展更多更好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增强残疾人的身心素质,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力,促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以人为本,是满足残疾人不断提高的文化精神生活需求的具体体现。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对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起到重要作用。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残疾人身心素质和生活水平实现了较大提高,更加渴望通过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广大残疾人的心声与愿望体现出对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更高标准,要求在形式、内容、质量、服务等各方面都要实现更高的层次。

(四)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道德的教育,是深入贯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残疾人素质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社会正在掀起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残疾人是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积极融入这一时代潮流,对残疾人运动员体育道德的教育与引导,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素质与修养应作为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根据地区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扶助,是解决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发展不平衡、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等课题的重要途径。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存在差异,各区县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的情况不尽相同,特别是远郊区县开展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当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各区县的业务指导和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的特殊帮助和扶持。

三、“十一五”期间加强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具体措施

为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各项目标,使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更加活跃广泛,更加富有成效,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组织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的情况。总结推广适合于残疾人的群众体育项目,打造3-5个具有首都特色的群众体育精品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社会化功能,整合资源,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充分发挥残疾人活动中心和社区体育活动站的作用,鼓励街道、乡镇举行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比赛,利用奥运会、残奥运契机,建立残疾人群众体育示范社区和乡镇。

(三)对区县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扶助,促进平衡发展,共同进步。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设施配给、经费支持、评比表彰等方式,普遍加强对区县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和扶助力度,对经济比较落后、开展这项工作较薄弱的地区给予特别扶助和政策支持。

(四)2006年至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激情迎奥运,健身在基层”为主题的三年期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每年根据侧重点的不同设立年度主题,突出本年度特色;组织残疾人参加奥林匹克文化节和北京市全民健身节等一些有意义的群体活动,弘扬人文奥运理念,激发残疾人参与体育的热情。

(五)注重残疾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各区县特教学校要重视体育课程教学,组织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大力开展校园体育;各级各类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为残疾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提高残疾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培养残疾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和爱好。

(六)加强对残疾人群众体育人员的培养。利用首都资源优势,与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体育院校等单位合作,培养一支的残疾人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建立一支残疾人群众体育骨干队伍。

(七)在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中考虑设置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器材,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对残疾人实施优惠开放。

(八)大力发展基层特奥运动。作为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的重点内容。完善基层特奥组织建设,指导并帮助区县建立区县特奥会,通过培训和指导逐步培养起一支精于特奥工作的骨干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特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特奥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特奥在基层”活动,并做好检查评选和表彰工作。

鼓励各区县特奥会、培智中心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特奥活动,开发特奥运动项目,掌握全市特奥运动员的情况,努力实现全市特奥运动员达到5万的目标。通过指导培训、残健结对子、实地体验等方式,促进特奥运动员身心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强融入社会的能力。组队参加全国特奥会,并向国家输送特奥运动员参加国际特奥会组织的各项赛事。大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特奥精神。鼓励基层社区开展特奥互融活动。组织特奥运动员参加和特奥有关的各种公益活动、交流活动。

四、对加强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效落实,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各区县要下大力气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建立起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残联组织协调,体育局、教委、民政局、团委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各项问题,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本地区残疾人体育健身工作的不断发展。区残联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中起好主导作用;区体育局要在专家指导、场地、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创造条件引导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工作进一步融入本地区的群众体育工作总体规划中;区教委要积极引导本地区特教学校广泛开展校园体育,丰富学生的文体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区民政局要大力支持本地区福利企业、福利院等有关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帮助残疾人强健身心,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区团委要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志愿者队伍,密切配合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三)要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开展有本地区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挖掘和推广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积极推动本地区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立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站,鼓励和指导本地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四)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为验收和评比工作奠定基础。大力表彰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全市各盲、聋、特教学校要注重开展校园体育健身活动,制定相应的体育达标标准。各普通院校也要积极有效的组织在校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进残疾人的参与能力与体育健身意识。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