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残发〔2013〕10号)

发表时间:2013-01-22 来源 :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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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宣传部、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委、国税局、地税局、广电中心、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残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进程中加快推进首都残疾人文化建设,保障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宣部等11个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互助共融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人文文化。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有利于培育自尊自信、包容厚德、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利于丰富文化内涵、展现文化魅力、促进文化融合,有利于凝聚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首都残疾人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举办了北京残奥会,传播了人文奥运理念和“超越、融合、共享”的残奥精神;在社区建设了一批示范温馨家园,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优先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残疾人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广大残疾人朋友发挥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创造了一大批富有特色的文化作品和文化产品,残疾人文化建设发展的成果,已经成为首都文化发展的一个亮点。
  目前,从总体上看,残疾人文化建设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差距,与首都建设全国示范文化中心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残疾人的文化服务和产品相对比较缺乏,基层残疾人文化还不够活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二)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要求,坚持“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理念,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残疾人文化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残疾人全方位融入首都社会文化生活。
  总体要求是:树立文化融合发展理念,做到文化与教育、就业、康复、体育、慈善等相互结合,以文化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馆(站、点)为依托,坚持重心下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务;发挥文化艺术精品宣传、引领、展示的作用;引导扶持文化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二、为残疾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全面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无障碍服务,统筹安排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项目,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四)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均等的文化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各种文化、艺术、体育健身比赛和展示等公共活动,要视情况增加残疾人易于参与的内容和项目,引导、吸纳残疾人群体广泛参与。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或提供优惠,并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辅助服务。市、区县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逐年增加盲文图书、有声资料的品种、数量;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温馨家园要设立残疾人阅览室和其他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要设置残疾人专题栏目,安排残疾人公益广告。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开发推广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项目。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运动会。
  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
  (五)深化“三级一体”残疾人文化发展新格局。继续深化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一体”的首都残疾人文化发展新格局,适应和满足残疾人文化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市级强化宏观管理,强调服务职能下沉,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区县巩固和完善残疾人文化艺术培训基地,着力打造“一区一品一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加强与社会文艺院团合作,深化培训、创作、演出一条龙的基地培养模式。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级以社区温馨家园为依托,扩大残疾人参加活动的覆盖面,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参与各项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坚持送文化服务下基层,依托残疾人温馨家园和社区文化站等平台,开展特色艺术展演和融合体验活动。实施居家文化服务工程,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书籍、光盘、乐器等文化用品。建设残疾人网络精神家园,逐步实现残疾人免费上网。建立文化助残志愿基地和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送文化服务上门、下乡。“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建设50个市级残疾人社区健身示范点,每个街道(乡镇)建立1个残疾人文体团队,每个区(县)至少培育1个残疾人文化和体育活动品牌。
  (七)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各区县要不断总结经验,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愉悦身心、寓教于乐,有特点、有特色、有主题、有内容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力争残疾人参与率达到当地总数的30%以上。要加大文化周活动的经费保障力度,列入年度预算,确实保障文化周活动见效果,出成效。
  (八)积极推进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广大残疾人生活在社区,残疾人文化的基础也在社区。总结“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结合“农村文艺星火工程演出”、“夏日广场”、体育健身展演等惠民活动项目,积极向基层残疾人送演出、送图书、送设备、送产品。
  (九)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宣传普及一些康复效果明显、易于残疾人掌握和推广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和场地条件,采取多种投入方式,为基层残疾人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示范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培养1000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健身咨询指导、体质测定等服务。
  (十)建设和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精神,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鼓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采取新建、改建、共建等形式,积极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的覆盖面。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十一)深化残疾人文化体制改革。全市各宣传文化机构要重视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加大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力度。我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要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发展,全力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引导多种资本投入,在残疾人事业募捐基金中设立残疾人文化发展专门方向,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和体育健身康复项目,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团队建设,为残疾人群体文化消费提供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满足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精神文化产品。
  (十二)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企业,对残疾人文化产业在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残疾人文化产业的实际,积极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和区县残联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加大残疾人特需文化、体育产品的研发与供给。要进一步打造“爱立方”残疾人文化产品品牌,建立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销售平台,做到产、供、销一条龙优质服务。支持公共文化机构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广播剧、影视剧、戏剧等文化艺术产品。组织和扶持盲人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加大对文化类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参与首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文化展示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高层次、全方位的文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参加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项目活动。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
  (十三)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和图书馆的作用,指导残疾人爱读书、读好书、多读书,建立社区残疾人阅读会,一起分享阅读的快乐,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社会各专业指导机构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专业文化艺术体育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会员加入,培养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
  (十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残疾人文化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注、支持残疾人文化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广泛动员各类新闻、出版行业参加,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积极发挥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
  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促进对外文化交流
  (十五)加强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残疾人文体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和体育运动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工作,按规定纳入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范畴。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充实宣传文化工作力量。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乡镇(街道)残联、城乡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负责联络配合,各社区设立一名残疾人文化活动带头人。各区县要积极发掘和培养优秀残疾人文艺体育骨干,建立优秀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库。
  (十六)促进文化艺术体育团体建设。各级宣传、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给予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团队特别的关照和帮助,在资金上给予特别的扶持。各级文化、艺术和体育团体通过人才结对帮扶、委托培养、同台演出展示等形式培养特殊艺术和体育人才。市和区县残疾人艺术团、体育团队是首都文化展示的窗口,在财政投入、人才输送和文体专业骨干人才的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特别的扶持政策,形成制度化保证,扶持培养一批特殊艺术和体育专业人才,打造一批精品节目和重点项目。各区县文委、体育局、文化馆对区县和基层残疾人文艺和体育团体要给予扶持,纳入本地区文体团体建设之中。特殊艺术和体育人才培养基地要突出品牌化和连贯性,逐年申报命名,逐步形成“一区一品一特色”的特殊艺术和体育发展新格局。
  (十七)加强文化体育对外交流。市、区组织的各种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要将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吸纳其参展交流;各级残联要积极配合外宣部门,在对外交流中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发展成果;要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独特的感召力和宣传功能。
  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八)建立残疾人文化事业领导协调机制。各区县要建立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残联组织积极协调的残疾人文化建设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和职责要求,确保残疾人文化建设在全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建议,吸纳残联组织共同推进。
  (十九)加大残疾人文化权益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
  (二十)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和督查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要明确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量化评估标准,保障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同步改善与提高。
  (二十一)切实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组织在残疾人文化建设中深化认识,以创新的思维,全新的观念认识残疾人文化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深入了解各类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探索创新残疾人文化服务新途径、新载体。市残联要制定好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思路,进行文化工作前瞻性研究,着力打造文化精品。区县残联要根据本地区特点,积极将残疾人文化融入本地区文化发展大局之中,因地制宜,努力打造文化品牌。街乡镇残联要就近就便带领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各专门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团结广大残疾人朋友一起,积极开展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为推动首都残疾人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宣传部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文化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广电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 市残联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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