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何时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所需材料和申请程序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8-07-12 来源 :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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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可在申报审核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后至保障金申报缴费期截止后一个月内,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一年1至12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用人单位申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在申领2018年度岗位补贴时一并办理。所需材料:1.《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2.《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3.申领对象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4.申领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应提交残疾人毕业生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区残联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所提供材料为准;2.工资发放情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为准,不再提交相关材料。

附录: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可享受何种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参看《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7〕1362号),并向税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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