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托养补贴或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既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规定,又符合其他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3)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