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群体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案件范围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7-08-28 来源 :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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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范围:(1)民事类:a.请求国家赔偿的;b.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c.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d.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e.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f.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g.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h.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以及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2)刑事类:a.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b.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c.公诉案件自提起公诉之日起,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e.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f.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g.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h.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且无需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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