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市交管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收停车费,并可不受市政府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但必须遵守其他交通管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