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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关于促进和服务我区企业发展的意见(京工商通发〔2011〕17号)

 时 间:2013-07-11 14:28   来 源:区工商联    作 者:   点 击:7次 收藏 打印

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吸引规模企业入驻通州

(一)全力支持总部基地建设,为总部型企业落户通州提供便捷途径。探索新兴的企业总部基地模式,针对实际经营活动在外埠且由下属分公司从事具体经营的总部(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有两个以上的子公司),在入京过程中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核定遇到的困难,提前介入,提出切实可行的登记注册实施方案,由分局呈报市局予以支持。

(二)市局下放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个案审批权。我分局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直接在我区完成登记注册,加快重点企业落户,助力通州新城经济发展。

(三)建立大型企业招商引资登记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有意在京投资但尚未明确注册地的企业信息。在市局登记企业,从名称登记开始,市局将登记信息向我分局通报,再由我分局呈报区政府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合力,为大型企业落户通州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四)落实中关村“1+6”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吸引优秀人才落户通州。先行先试债权转股权、股权激励、企业组织形式转换、许可项目筹建登记等创新政策。积极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各项配套措施,以园区管委会为纽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入区企业的认知度,为园区内企业重组、提升人才科研动力(切实留住科研人才)、增强企业活力提供有力支持。

二、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五)拟定并实施《关于营造安全投资环境加强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意见》。即由区政法委牵头,建立公、检、法、工商等部门对法定代表人、股东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实质审查信息系统交流平台,将事后纠正向事前预防发展,更好保障公众利益,减少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形式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类犯罪。

(六)加强有形市场调研,为有形市场健康发展出谋划策。针对新城区域内有形市场规划、硬件设施、管理水平等亟待完善的实际,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市场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优势,加紧对现有有形市场的调研,提出有形市场发展规划、类型设置、升级改造、淘汰撤并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为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形市场形成指导性意见。

(七)积极配合区政府产业规划项目用地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拆迁地区限制登记工作。继续积极协助区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做好拆迁冻结工作,由区政府明确的拆迁区域一律不予登记。加强对我区待开发及拆迁地区的监控,对于相关违法经营现象及行为及时监管并向区政府反馈。

(八)深度挖掘市场主体数据资源,为政府提供更好的决策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发展的新趋势、市场业态发展的新动向,继续按季度编写《通州区经济主体信息分析报告》,做好区域企业数量、分布、产业结构等内容的综合分析工作。研究制定市场发展和市场秩序报告,服务政府决策,引导企业投资发展方向,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信息。

(九)拓宽服务方式,提供多途径市场准入服务措施。开通电话预约登记和推广网上登记服务,实现现场直接登记与预约登记、网上登记并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申请人办事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

(十)进一步提高效率,服务绿卡企业。对区绿卡企业、重点企业在原有的审批时限上缩短50%,同时建立联系人制度,为其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十一)启动通州园区企业集中年检工作站。发挥通州园区企业集中年检工作站作用,为园区企业办理集中年检,打造企业年检“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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