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通州区红十字会为区政府直接联系的独立设置的群众团体,机构为正处级单位。单位内设部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部、赈济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通州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主要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履行职责共九项:一是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三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是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八是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九是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其他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 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44.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31万元,下降6.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4.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31万元,下降6.57%。
1.财政拨款收入64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4.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31万元,下降6.57%,其中:基本支出563.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51%;项目支出80.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4.01万元,比上年减少45.31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成本,减少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52%;
卫生健康支出4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
住房保障支出76.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1%;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25.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72万元,增长1.4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8.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3%。
“红十字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466.5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74万元,增长1.69%。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41.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
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2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6.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88万元,下降1.1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6.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88万元,下降1.13%。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3.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2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85万元减少0.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85万元减少0.6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85万元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于2023年10月上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之后未产生保险及燃油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1.0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7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1台,价值17.8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3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指出“到2025年,把中国红十字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专业能力突出,更具凝聚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并提出了“有效提升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程度,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救护员队伍”“大力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人体器官与遗体捐献宣传动员工作”“全面加强全国红十字系统党的建设”等具体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通州区实际情况,通州区红十字会提出快速发展红十字救护培训、稳步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和救灾能力、广泛传播红十字文化和红十字精神等目标任务。基于政策规划要求及单位职责,区红十字会设立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项目,服务保障红十字事业有序发展。
项目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三献”工作经费、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工作经费、宣传工作经费等九个方面,共计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项目年初计划工作内容均已完成。
2.项目绩效目标。一是服务保障副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志愿服务、“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及遗体捐献”等工作。二是确保事业有序发展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包括:聘请法律顾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开展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管理,便于档案利用。为扩大红十字影响力,在“五八”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节点,举行宣传纪念活动,设计、制作宣传品、宣传材料、宣传阵地等,促进红十字精神的广泛传播。谋划事业发展、保证机关办公软硬件正常运行、备灾物资储备库正常运转和参加、组织全国、市、区与红十字事业相关工作和活动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区红十字会通过对2023年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评价本着问题导向、系统评价、科学客观、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核对法,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的设立符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规划要求,各项工作的实施在服务保障区红十字会运行质量、提升公众应急救护能力、宣传红十字文化与精神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内容符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快速发展红十字救护培训、稳步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和救灾能力、广泛传播红十字文化和红十字精神等目标要求,与区红十字会“开展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传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宣传、组织工作”等职能相关,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畴,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了“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志愿服务”的具体措施,与项目实施内容直接相关。项目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细化了拟开展的工作内容及预算支出方向。
2.项目过程情况。项目年初预算80.00万元,年度内据实向区财政局申请并到位79.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79.1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财务管理方面,区红十字会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使用规定、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及审批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业务管理方面,项目各分项内容主要根据历年实施经验、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合同中明确了采购物资或咨询成果交付形式、质量验收要求等内容,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3.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年初计划的工作内容中,应急救护取证培训及讲座、制作“三献”宣传品、慰问“三献”志愿者、办公软硬件维护、档案数字化及法律咨询等工作均按预期完成。各项采购物资均执行了验收程序,并填写了相关验收单据;各项咨询服务成果年底均进行了总结验收。分项内容成果质量控制措施规范。
项目根据各项工作推进进程开展相应工作。其中,根据参与培训单位的需求于2023年1月至12月分批次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4月完成“五八”活动宣传用迷你急救包制作及发放工作;6月完成财务专项审计和档案数字化工作;7月完成对口支援合作工作;9月完成参加市会应急救护大赛工作;11月完成内控手册和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修订工作,举办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培训班;年内完成3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慰问工作。涉及项目执行工作内容均能够在年度内完成。
4.项目效益情况。坚持生命至上,找准“救在身边”切入点。一是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以五个应急救护志愿服务站为基点,以22个街乡镇红十字会为网络,积极同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组织建立“共建、共享、共筑”协作关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全年共完成应急救护取证培训193期、受训人员7873人次。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1月举办2023年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业务培训班,近30人参加,围绕蓝天救援队救援案例分析及实操培训、16学时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全面提升副中心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实战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全年共完成普及讲座47期、参与人员6661人次,发放急救手册等宣传折页3万份。四是延伸红十字资源服务触角。为全区公共文明引导员赠送外伤急救包500个、急救手册500本,并同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及信息发布,宣传红十字文化。全年组织“三献”宣传活动5场,在市会网站、副中心报、区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人道惠民工作动态200余篇,形成唱响红十字声音、讲好红十字故事的良好势头。
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档案数字化等工作,保障区红十字会基础运行。全年开展法律咨询近30次,对1万余页文字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开展财务审计2次等。各项服务保障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区红十字会将基于单位职能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项目顶层设计,对各项工作实施内容、组织方式、部门分工进行总体统筹,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与成本把控提供保障,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副中心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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