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障碍】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委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6

来源:通州区纪委区监委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简称区纪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试点地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区纪委区监委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政治机关。区纪委区监委内设17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以及纪检监察一室至七室。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行政监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区纪委、区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区纪委接受区委领导,具有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利,区监委对区人大全面负责,受其监督,具有监督、调查、处置的职权。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国法的决定。

3.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内法规和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及职务犯罪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置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行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4.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公职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等的申诉。

5.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6.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派出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8.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纪委行政编制133人,实际133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退休2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让监督和审查更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加大对全体行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力度。

3.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内法规和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及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4.为监督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利用“制度+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副中心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水平,保障各项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优化升级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信息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5.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统一管理制度,着力探索适应派驻工作特点规律的监督执纪方式,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6.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明确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本届区委任期内对区属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明年计划开展6轮巡察。

7.构建纪检监察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通武廊”三地纪检监察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的合作。

8.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调查研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新时期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政治生态“护林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81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17.6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269.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0.54 %。

(二)项目支出预算548.3万元,比2017年219万元增加329.3万元,增长150.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市纪委要求增加信息化建设支出及部门增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巡察机构的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执法办案经费、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电子监察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经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行政监察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订阅报刊资料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万元。因事业编制人员增加较多,此项支出有所增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纪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4.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区纪委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通州区行政监察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1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2018年度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委预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主办: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ICP备 200152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2947号
电话:010-6954333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园路4号 邮编:101100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