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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30

北京通州报社党支部书记、副社长安继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年至2018年间,安继连超标准向职工发放生日蛋糕卡;违规向摄影协会赠送生日蛋糕卡;使用公车油卡为本单位职工和摄影协会会员私车加油。上述问题共涉及人民币2.6万余元,安继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报社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张海艳使用上述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892元。张海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水务二所滥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该单位超标准向班子成员发放通讯补助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单位党支部书记、所长李文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所长曹瑞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顺水务所滥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该单位超标准向班子成员发放通讯补助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单位党支部书记、所长马志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贾洪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运河事务中心(原北运河管理所)滥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该单位超标准向班子成员等人发放通讯补助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中心主任田永宝、党支部原书记王宝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书记张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凉水河事务中心(原凉水河管理所)滥发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该单位违规购买并向职工发放购物卡113张;以职工个人自行购票为由,将单位工会为职工购买公园年票的款项直接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卡内;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为女职工购买围巾8条。上述问题共涉及人民币9.9万余元。时任党支部书记、所长、中心主任李光海,时任党支部书记姚远海,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会主席喜全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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