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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 持续发力纠“四风”

发布时间:2019-09-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当前,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深化标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纠治“四风”的针对性实效性。中秋国庆临近,纠治“四风”又迎来新的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随着一个个节点变成作风建设“加油站”、一个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逐步解决,节日风气得到有效净化,作风状况实现整体好转。然而也应警惕,“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从今年以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来看,节日期间仍然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有的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提高纠治“四风”的针对性实效性,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紧盯新特点,抓细节、抓具体,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坚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把“严”字贯穿全过程各方面。精准监督,必须强化形势分析研判,看走势、查特点、找苗头、寻规律,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要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点,与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严密监督网,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精准执纪,要继续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既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精准问责,要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

深化标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不敢”是纪律、法治、威慑,“不能”是制度、监督、约束,“不想”是认知、觉悟、文化。一体推进“三不”纠治“四风”,要在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上下功夫。如,在持续震慑的同时,从“四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巡视巡察整改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全面纠正整改,压实责任、扎紧笼子;在思想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文化改造、化风成俗等方面持续用力,使党员干部养成根植于内心的自律、无需提醒的自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说了就要做到,部署就要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契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以高质量的答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本报评论员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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