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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动态

学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谈体会(四)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4-06-14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即日起,将在“清风通州”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学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谈体会”专栏,由纪检监察干部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共话思想感悟,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习贯彻条例护航乡村振兴

区纪委监委研究室干部李云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充实规定,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也体现出国家紧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查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毅力。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意义。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如今,从脱贫攻坚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始终关心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结合区域实际强化监督检查。通州区共有11个乡镇、470个村,农村地区仍然占有较大比例。近年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村居在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相关责任部门、属地在履职中也有不足。针对这一现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牢固树立人民立场,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一方面,紧盯责任落实,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靶向发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监督执纪利器,及时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强化党纪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区委巡察干部郑洪春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通过学习《条例》,我深深感受到,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保证。对于党员来说,严明党纪,是严管也是厚爱。党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让党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治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遵规守纪情况也是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巡察干部,既要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自身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用党纪条例来铸就钢筋铁骨,又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用好《条例》,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巡视巡察利剑震慑常在,用实际行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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