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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廉洁提醒丨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5-04-03

    清明节是慎终追远、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弘扬传统文化,树牢文明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氛围,通州区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过节,让清明更“清明”。

清明廉洁提醒

    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 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3.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4. 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5. 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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