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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派驻组:督促监督单位“四种方式”学习好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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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5

国家监察法颁布以来,区纪委区监委第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做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立足学习教育,用好四项措施,督促所监督单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

发放资料个人研学。监察法颁布伊始,第一派驻组就向所联系的7家单位分别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为班子成员配发监察法学习读本。从权威发布的各类监察法材料中,选取应知应会内容制作“口袋书”,给各位干部发放,并随时提醒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利用网站视频教学。用好网络学习平台,要求被监督单位及时关注中央、市级关于国家监察法的最新动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关于监察法的解读后,区政协党组、统战部、研究室、保密办组织干部集中收看,帮助干部进一步领会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以及条文内涵等。

邀请专家讲台教学。发现疑惑就要迅速解决。自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以来,部分干部对监察法中提及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留置”等新词把握不够准确。针对这一情况,区人大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区委党校教授王新枝为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公开课,对国家监察法条文的内涵进行了分析讲解。

警示教育案例教学。第一派驻组开展“纪律法规宣讲日”活动,搭载各监督单位“机关学习日”平台,在多途径、多举措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法的同时,组织全体干部收看《<警钟>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录》等,结合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方面易发多发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让党纪法规真正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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