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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在教育领域,整治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膳食补助及学生生活补助、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查处虚报冒领、侵占支农惠农资金等补助捐助资金,土地补偿金提留部分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在民政领域,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问题;在住房建设领域,整治危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分配、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窗口服务领域,整治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等工作中效率低下、态度生硬、刁难群众,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反复跑路,吃拿卡要,搞潜规则、利益勾连,当中介业务“推销员”等问题,集中筛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情况,列出清单,做到靶向聚焦、有的放矢。

既聚焦“关键少数”,以上带下,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又眼睛向下,盯住基层,把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将集中整治与基层减负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变样走调或者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减量和提质结合起来,避免扎堆调研以及督导检查考核和会议文件填表过多过滥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对6期18起22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公平公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集中整治中,对已经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政策解读、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坚持边整改、边总结,研究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机制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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