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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 增强办案效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25

“黎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工资为什么没有调整到位?”不久前,湖北省通城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在查阅该县某局年度工资核定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资料时,检查组发现该单位干部黎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其职务及工资等有关待遇未作相应调整。县纪委监委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该单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黎某某的待遇调整手续,追回发放的工资差额。

据悉,今年8月湖北印发《湖北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全面规范处分决定的宣布和送达,受处分人职务待遇调整、考核、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及归档、回访教育、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

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湖北省纪委监委针对台账不全、管理平台滞后问题,上线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处分决定执行”功能模块。通过数据导入、在线提醒、一键转办等,可以实现对处分决定执行进度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湖北省纪委监委将该《办法》纳入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解读,促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准确理解掌握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日前,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某因在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核查时不认真履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分管领导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该街道党工委对照西陵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及回访教育工作清单》,迅速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做好移交人事及归档等工作,推动处分决定执行规范高效。

“工作指南明确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我们开展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提供了支撑,避免了职能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问题。”该街道党工委书记涂超说。

处分决定的宣布和送达是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是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抓手。

近期,仙桃市纪委监委就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赴市人民法院宣布处分决定。会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依次宣读相关人员的处分决定,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剖析,院党组成员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开展自我批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当场剖析“病因”,点问题、压责任,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将处分决定从“纸上的教训”变为与会人员“心里的敬畏”。

全省各级党组织(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受处分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持续做好回访教育工作。

在武汉市新洲区,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回访教育过程中,除了主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面对面交心谈心,注重与受处分人的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单位同事见面谈话,通过侧面评价,给回访对象进行“画像”,全面掌握回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教育提醒。在麻城,该市纪委监委打造“123”回访教育套餐,因人施策、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点穴式”回访教育,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鼓励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湖北省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质量评查。

黄冈市纪委监委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农村基层党员党纪处分宣布不规范,受处分党员后期回访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恩施州纪委监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处分决定的宣布与送达,职务、职级、岗位与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执行报告、归档、回访教育及其他执行事项等方面,全面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指导和检查。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建立一系列长效机制,切实打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最后一公里’。”湖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悉,在落实《办法》规定的基础上,黄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建立完善实施审理文书规范、一案一表评查、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处分执行跟踪、定期业务指导等五项机制,为案件质量审核把关,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提质增效。(通讯员童唐||责任编辑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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