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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靶向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8

“县林业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刘善发,因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名林业项目老板在低质低效林改造、商品林抚育项目承建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88万余元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江西省会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件,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会昌县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政策落实的“堵点”、权力运行的“淤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聚焦涉林领域、粮食补贴、高标准农田等领域靶向监督,使监督更加具体。

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重点,将19个乡()划分为5个协作区域,协同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1个纪检室+2个派驻组+N个乡镇纪委”的模式,整合成5个协作组,按照就近相邻、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五大类26项监督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开列“1+N+X”监督清单,条目式列出监督重点任务,下发《乡()村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提示》,乡镇纪委干部及所联系的村纪检委员组成监督检查组,不定时交叉到非联系村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等进行督查,通过交叉互查,有效破解本村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的问题。

把“三资”提级监督作为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成5个督查组,采取进村“查”、实地“核”、入户“访”等方式,对集体“三资”多、债权债务规模较大、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以及权力密集、资金富集等廉政风险较大的34个重点关注村()开展提级监督,从严整治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监守自盗、化公为私,贪污、侵占、截留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54个,处理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坚持问题查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优化治理同向发力,综合运用问题抄告单、整改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责任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治理。2023年以来,该县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7个,追赃挽损近900万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履责提醒函21份,推动以案促改、整改整治问题57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11项。(江西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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