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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5-03-0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8日至9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

区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强烈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担当认领问题、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局党组和各责任部门严格履责,统筹推动全系统整改工作高标准推进

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指示精神,指出“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虚心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为此次整改工作定下了总基调。会后,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局党组的整改专题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通过文件形式传递至各部门、各单位,并各自以会议形式向干部职工进行了传达,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确保整改工作依规有序,第一时间研究成立了区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及整改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拟定了整改任务清单,制定了整改任务实施计划,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准确及时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依据。

为准确掌握好整改工作进展,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全局性整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5名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带头包片进行整改督办,不断压实整改责任,传递整改工作压力,督导整改责任落实。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主动站位、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谋划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自上而下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一张清单抓到底”,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机贯通。

(二)建立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全局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实到位

为保证整改任务完成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整改工作具体化、可量化、可评估,探索建立“任务部署、建立台账、督导评估、成果巩固”的全链条工作推进体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建立闭环工作机制,用实地调研、查证材料等方式校验整改成果,有效避免了“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把做过了当做好了”情况的发生,做到时时有监督,件件有落实,事事有闭环,努力做到真改真提升。

(三)局党组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个责任”共同发力,促进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此次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的态度一贯是明确的、坚决的,不强调历史成因,必须按照整改方案无条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介入,对区水务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和指导:一是监督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工作;二是靠前监督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三是严格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四是对涉及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受理并处理了有关举报信件等等。围绕问题整改,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抓牢日常监督,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进一步推动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水务局党组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治水管水新部署新要求列入每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中共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学习程序,督促中心组学习触及思想灵魂,增强知识储备,全面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素养。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3.14”关于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及线上答题活动,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行了专题学习,其中,重点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确保在常学常新中感悟思想伟力。同时,全覆盖、多形式、全方位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线上线下贯通学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各基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第一时间对新思想组织学习,确保全体党员学习领会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2.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根本目标,持续加强全区河道、小微水体巡查、检查力度。一是印发了《通州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工作方案(试行)》,明确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分工,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通州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已于2023年9月5日正式印发,目前正结合2024年第四季度进展情况与2025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相关事项。二是以区河长办名义将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纳入通州区总河长令第1号(《通州区2024年度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河长制专项)。三是与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协作机制,区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后,及时通报区水务局,并以区河长办名义向属地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属地开展治理工作。据统计,2022年至2024年年底,区水务局对全区水环境持续开展检查工作,针对河湖环境问题、黑臭水体问题共下发201份督办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整改水环境问题13529处,全区水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四是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专题汇报、定期调度、现场督办、问题通报等形式,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有关工程实施。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思想阵地。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分管全局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做到职责明细。二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局党组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学习内容列入每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引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规律和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局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会商研判的针对性。做到提前发现隐患、提前解决隐患,切实发挥好会商研判作用。四是明确将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五是加强新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创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新平台,做到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传谣,以积极的姿态去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

(二)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

1.全力以赴保障副中心水安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力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持续落实《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通州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综合推进“控、调、换、节、疏、管”治理任务。在全面核查机井数量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坚决查处企业超取水许可量用水问题,通州区地下水埋深较往年回升1.00米,地下水涵养效果显著。

2.提升安全意识,确保河道行洪通畅。按照市水务局的工作要求,我区105处妨碍河道行洪障碍物突出问题点位全部完成应急度汛预案的制定。强化对碍洪一般问题点位进行日常规范管理,汛前组织制定应急度汛方案、预案,明确清理整治责任单位、人员转移责任人,汛期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人员安全。

3.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安全健康屏障。局党组时刻保持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夯实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内部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对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所实施的有效应对措施和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深度总结提炼,形成一整套内部防控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规范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同时,复盘在疫情期间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支援街道乡镇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情况,建立了如遇突发疫情时能第一时间启动并支援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体系。

(三)坚决落实好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以打造“水清岸绿、滨水宜居”的良好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成效。通过定期检查及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区水环境及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及问题多发区域,特别是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区水务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进行现场调研,协助属地推进各类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将水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督促各级河长履职,改善全区水环境。截至2024年年底,区河长办已督促全区各级河长整改水环境问题13529处,其中整改公示牌问题649处,水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北运河城市段获评“北京市优美河湖”。

(四)强化党组领导作用,统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圆满完成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系统所属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局各单位在巩固落实好改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水务系统所属机构改革工作,截止到2022年12月,29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水务所支部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抓好通州区各乡镇水务所党组织共建共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对乡镇水务所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模式,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共同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共同搭建党建双向管理平台,逐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落实党组研究人事工作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各党组成员逐一表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所有资金使用事项逐一汇报,各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表态,确保了决策公平、公正、公开。

(五)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担当职责使命

1.调整班子分工布局。党组书记坚持管好人管好事,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对区水务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指定1名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建、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关键领域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组成员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挥党组把关定向和党组成员“领头雁”作用,提高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严抓内部审计工作。一是深刻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区水务局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制度要求在局党组分工中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内审工作。设立区水务局审计组为单位内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提质增效,促进全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二是结合中央、市、区各专项审计监督重点、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以及通州水务实际,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内部审计制度》和《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定期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专项资金以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审计”,把对区水务局机关的审计监督以制度化的方式加以明确。三是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力度。从2023年开始,提高对局属单位内部审计频次,由以往的次年开展上一年度审计工作调整为每季度开展一次审计工作。针对存在问题逐条整改,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归纳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变事后监督为跟踪指导,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

(六)常态长效纠治“四风”,狠抓作风建设

1.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民心工程顺利竣工。区水务局党组严格履职,就西集镇村庄排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建设单位汇报,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督促,全程服务、指导和推进工程的开展,并先后多次发函督促有关部门完成项目区内的树木伐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工程已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了全部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通过了多方验收。

2.勇于担当,凝聚水务监管合力。不断加强水务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收集案件线索,严格依法调查处理收到的案件线索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自2024年7月1日起,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后,我局着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水行政管理的有机衔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水务行政违法事项线索移送机制,主动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以区河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通州区涉水执法线索移交监督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联合监督为抓手,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系统推进我区涉水执法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理与监督,有效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七)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强化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区水务局工作实际,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编制、办公与业务需要,科学配置办公用房使用计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合理解决办公用房需求,未发生超面积、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八)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持续强化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以规范财务手续、保障资金安全为目的,通过加强制度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持续强化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手续,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特别是对于各单位食堂日常采买等环节加强检查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及时登记入账。

(九)强化内部监管,从严从实抓好日常管理

1.妥善处理闲置办公用房。2020年水务事业单位改革以来,区水务局多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合并,人员合署办公,1.79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因此被闲置。目前,区水务局已统一制作封条进行封存,确保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不超标。后续区水务局将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求,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统筹规划处置。

2.加强各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细致盘点,结合资产动态系统,对各类固定存放物品位置逐一核对,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细化各登记要素,准确把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3.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局属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区水务局有关公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一本”制度。加强管理教育,重点强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细化派车审批手续,做到各要素齐备无遗漏。进一步明确了车辆使用性质,对于非业务保障车辆,细化使用范畴,确保按车辆性质做到专车专用。

(十)夯实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

1.强化党的建设工作。在研究党建工作上投入更多精力,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全局党建工作务虚会,专题研究年度全局党建工作计划,涵盖党的二十大理论学习、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党建常规工作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工作内容,提前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将此作为规定动作固化下来。每半年对上半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听取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推进措施。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上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分管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党建工作,逐级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2.持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基层党支部的换届提醒和组织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对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构建领导有力、协同配合的基层组织架构。

3.高质量开展日常党务工作。通过逐级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真正把党员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到位。以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警示,强化制度落实,重点加强对上级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三重一大”事项等工作的研究,确保组织规范、程序严谨。持续增强局属单位党务工作力量,安排各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协助党支部班子开展具体党务工作,及时完成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杜绝“宽松软”现象

1.规范人员借调手续。制定下发《通州区水务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借调程序、审批手续,特别是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全面加强借调工作管理,严明借调纪律,进一步构建起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科学高效的干部管理机制。

2.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制定《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登记保管制度》《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因私出国(境)报告批准制度》,完善回国报告手续。各基层单位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日常管理,全局共指定20名专管员负责证件的日常接收管理工作,职工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管理更加规范。

(十二)抓好选人用人工作,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1.加强对年轻化专业化干部的培养。结合岗位需要和编制情况,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强化年轻干部培养,结合新招录人员专业特点,将其补充至工程管理、供排水管理、水质检测等重点业务部门,在实践中加强培养锻炼。坚持提升人才素质,推荐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科级干部参加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聚焦干部学习需要,推荐新任干部参加全区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通过鼓励中青年干部参与各类学习,多种方式增强干部队伍适应副中心水务发展的能力。

2.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相关制度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按要求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确保干部不带病提拔。同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及时收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严格材料的规范性、干部信息的准确性、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确保文书材料详实准确。

3.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通过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得到有效提升。及时更新并动态管理档案信息,确保干部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同时,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有效防止信息泄露,保护干部个人隐私。通过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可靠依据,提高了用人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十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构建风清气正新格局

1.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传导到位。一是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廉政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单位“一把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层层抓好落实,构建起多方位、全覆盖的主体责任体系。同时,抓好“头雁”队伍管理,采用专题培训结合现场教学的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进行深入的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刻理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不留死角。二是全面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密合作,对“三重一大”等关键事项实施重点监督,形成双向发力、协同监管的强大合力。三是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深入抓好廉政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2.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机关纪委书记严格履职,全程列席局党组会,尤其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及相关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主动参与全局预算研究会、主持开展新入职人员岗前警示教育、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及时进行工作请示和汇报,结合水务局工作实际,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和帮助下,拟定机关纪委年度监督计划。加强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实现机关纪委工作监督有计划、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纳入工作视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十四)举一反三巩固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完善基层党支部班子组织架构。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规定,在班子分工和纪检委员设置方面,及时设立符合规定的党支部委员会,明确委员职责,由纪检委员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等方面工作。通过完善党支部班子建设、明确党支部班子分工,推动党支部更好发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堡垒作用。二是持续整顿文风学风。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切实履职尽责,对党支部日常党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存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通过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文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通过实践锻炼和交流研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发展巡察整改成果,为水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依然任重而道远。区水务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推进水务事业发展和滨水宜居新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

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四)坚持求真务实,开创工作新局面

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有力举措,注重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二十大报告对水环境提出的更高工作要求,学深悟透,突出贯彻落实。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按照副中心标准,重点在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方面下足功夫。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副中心水务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9542265;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邮编:101100;电子邮箱:jibin@bjtz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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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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