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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大局保稳定 清正廉洁扬正气

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中华

满怀着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信心和对刑事审判业务的热爱之情,李中华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投入到刑事审判业务中。面对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新形势,他以敢于担当的精神,迎难而上,公正执法,努力实现让每一名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胸怀大局 甘于奉献

自2004年7月入职以来,李中华紧抓政治理论学习和司法业务学习不放松,使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服务于通州社会发展大局,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

在刑事审判中,李中华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审理涉及通州新城建设的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时,坚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通州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他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坚持源头治理,在严惩的同时做好预防工作。在审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时,他坚持主动作为,积极疏导投资人情绪,在惩罚犯罪分子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挽回投资人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在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时,他耐心细致了解诉求,对症下药制定化解方案,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只有彻底化解纠纷,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李中华坚持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把定纷止争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他“一石双鸟”巧调解的案例一直被青年法官津津乐道。在审理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时,李中华考虑到本案系租赁合同纠纷引起,只有将租赁合同纠纷和故意伤害赔偿问题一并解决,才能彻底化解矛盾,便深入开展工作,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当事人双方针对租赁合同纠纷、故意伤害赔偿均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中华始终牢记宗旨、甘于奉献。由于刑事案件审限短、案多人少压力大,他总是加班加点工作,长期保持“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状态,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他的带领和感染下,通州法院刑一庭形成了浓厚的赶、学、比、超工作氛围。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自2005年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李中华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工作中,他勇挑重担,始终冲在第一线,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成功审结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研析案情,在审理中先后宣告无罪案件2件,改变罪名认定和法定情节认定、追加漏罪等案件60余件。他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讲究调解艺术,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利益,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5%。他积极组织参加北京法院系统刑事庭审比赛,其主审和参审的两个刑事案件庭审先后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庭审。他精心指导青年法官办案,耐心解疑释惑,先后为青年法官审核校对裁判文书1500余份,确保裁判不出差错,起到良好的“传、帮、带”作用。

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李中华还积极带头做好调研宣传工作,通过调研为法院决策提供服务,通过宣传树立刑事审判良好形象。2004年以来,他在《人民司法》等期刊上发表文章10余篇,所撰写的两篇刑法论文获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论文竞赛一等奖、二等奖,所撰写的《刑法实用解读版》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所审理的20余个案件,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过报道,还多次接受邀请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录制法制节目。

李中华立足本职,坚持做好审判延伸工作。他长期关注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经与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入研讨,主持制定了《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切实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工作意见》,构建涉残疾人刑事审判长效机制。与此同时,他身体力行,坚持将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013年4月,聋哑人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高某家境贫困,举目无亲,又是聋哑人,为了避免其再次误入歧途,李中华在其刑满释放之日到看守所接他,并号召干警为其捐款,资助他回到家乡,让高某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高某在安全到家后寄来了一封感谢信。

秉公执法 廉洁奉公

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是人民法官的职业要求,也是李中华在刑事审判岗位上的一贯作风。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各项廉政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把廉洁自律规定内化于心、见诸于行,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触碰廉政高压线。在他的内心里,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是对一名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这样做,才能问心无愧。

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的妻子把3张购物卡夹藏在材料中交给他,他发现后立即退还,告知她会依法公正办案,不会收取任何人财物,让其不要走歪门邪道,尽快筹集赔偿款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在李中华的督促和教育下,被告人张某某家属最终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高尚形象。

李中华作为庭里的廉政监察员和纪检委员,不仅以身作则,通过言传身教影响青年干警,为年轻干警做出表率,还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强化廉政教育。刑一庭赵法官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严某某亲属趁在法庭反映意见之际将一沓人民币塞给赵法官后飞速跑出法庭,赵法官立即向李中华汇报,他指导赵法官联系被告人亲属释明法院规章制度、讲明利害关系,让其领回钱款,同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妥善解决了此事。李中华用自己的言行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为青年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他的带领下,通州法院刑一庭风清气正、团结进取,赢得一片赞誉。

经过不懈努力,李中华成长为通州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并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他先后被评为北京法院系统刑事审判业务标兵2次,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感谢信近20余面(封),十一位北京市人大代表曾因李中华在审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致函通州区政法委、北京高院提出表彰。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区域内的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压力和考验前所未有。作为人民法官,在压力、考验和诱惑面前,李中华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默默奉献在刑事审判第一线。他用自身行动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