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钢镚的故事

李丙中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却时刻用言行告诉他们的儿子不要见利忘义。
        40年前,我8岁。一次去镇里的供销社买红糖,售货员一不留神多找了1个钢镚,我攥在手心一溜小跑回了家。当好事似的和老妈说了,老妈先是说不义之财不能要。然后还在我的屁股上补了一笤帚疙瘩,说是要让我记住这件事。老爸用“二八车”带着我到供销社,把钱退给人家。
        20年前,女儿5岁。我们带着她去超市。手上拎满了大包小包,回到家时发现女儿的小手心里攥着一个钢镚。问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告诉她捡到的东西也不能据为己有。我们带着她来到小区旁边的派出所,让她亲手把一元硬币交给了警察叔叔,我们奖励了她一个冰激凌。
        几十年过去了,改变的是教育方式,不变的是不能见利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