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通州区红十字会为区政府直接联系的独立设置的群众团体,机构为正处级单位。单位内设部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部、赈济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通州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主要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履行职责共九项:
一是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三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是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八是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九是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44.66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0.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4.66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0.10%。
1.财政拨款收入64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4.66万元,比上年增加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0.10%,其中:基本支出565.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66%;项目支出79.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4.66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年内召开理事会采购办公用品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97%;卫生健康支出43.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5%;住房保障支出79.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5.46万元,2024年度决算5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76万元,2024年度决算6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红十字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9.7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52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52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5.11万元,2024年度决算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11万元,2024年度决算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4%。主要原因:年初未编制购房补贴预算,当年实际支付时从津贴补贴里调剂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5.0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1.72万元,比上年增加0.67万元,增加原因:年内召开理事会采购办公用品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通州区红十字会内设部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部、赈济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通州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履行以下职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红十字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进民生福祉的新成效,全方位、多层次介绍红十字志愿者先进事迹,以群众的视角讲述红十字暖心故事;协助政府开展与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2024年,共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191期、受训人员9048人次;完成普及讲座41期、参与人员5972人次;组织街乡镇基层红十字会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并借助医院、学校、企业新媒体资源,播放应急救护知识宣传片,普及16.96万人次。2024年,共发放救助款物207.88万元,救助困难家庭2675户,有效履行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等核心职责。
2.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基于《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5—2029)以及《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划要求及单位职责设立。目标与职责任务紧密相连,如探索“应急救护”工作新模式,强化多元联动,聚焦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全面提高副中心社会急救能力建设水平的目标匹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职责;举办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借助区内大专院校、区中心血站力量,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对造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者近亲属、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的慰问等与“三献”职责相匹配。目标合理,结合过往工作成效与资源状况,确保可实现,旨在提升红十字会人道服务能力与社会影响力。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66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84.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0.0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644.66万元,基本支出565.09万元,项目支出79.58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48%。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191期、受训人员9048人次,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共完成普及讲座41期、参与人员5972人次;组织街乡镇基层红十字会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并借助医院、学校、企业新媒体资源,播放应急救护知识宣传片,普及16.96万人次。
(2)产出质量
培训合格率达98%,招募造干细胞捐献志愿者105名。
(3)产出进度
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产出成本
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合理调配资源,严控项目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提升群众的急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应对突发情况和追求美好生活的能力,动员更多人参与到红十字事业中来。
(3)环境效益
无
(4)可持续性影响
实现应急救护培训及健康知识普及长效机制,与社区、企业等合作常态化,保障人道服务持续开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为98%。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含预算编制、资金审批、财务监督等,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2) 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审批严格,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会计核算准确,凭证、账簿完整规范,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基础信息质量高。
2.资产管理
定期清查资产,账实相符率达100%,资产购置、调配、处置流程规范,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 绩效管理
设立科学绩效指标体系,涵盖项目执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定期评估,强化绩效导向。
4. 结转结余率
资金高效利用,无结转结余。
5.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3.02%,主要是执行零基预算,合理编制预算,严控执行成本。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绩效表现优秀,在应急救护培训、急救健康知识普及、“三献”宣传等方面成效显著。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应急救护培训内容设计针对性还不够强。面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不同培训对象,还不能完全做到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应急救护培训理论教学的灵活性和趣味性有待加强。二是应急救护培训的社会宣传广度还不足。公众对急救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急救意识较为淡薄。即使参加过普及性培训的人,对自己能否正确运用急救技能缺乏自信,有的人害怕承担后果,还需要进一步的宣传引导。
(六)措施建议
一是加大对应急救护培训及健康知识普及的投入力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指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邀请专家授课频次。除了理论学习外,加强实操训练和模拟演练活动,增加急救培训的内容的实用性与针对性,通过模拟真实的急救场景让参与者亲身体验急救过程中的压力和紧张感,提高他们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应急救护重要性的认识。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基层红十字会等平台开展急救教育系列宣传,让群众学习了解和掌握在发生意外危险时的急救技能、救护知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保持清醒头脑,及时采取正确、有效、果断的救护措施,使更多人能够在危机中迅速伸出援手,有效挽救生命,促进社会整体的安全感与互助精神。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指出“到2025年,把中国红十字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专业能力突出,更具凝聚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并提出了“有效提升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程度,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救护员队伍”“大力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人体器官与遗体捐献宣传动员工作”“全面加强全国红十字系统党的建设”等具体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通州区实际情况,通州区红十字会提出快速发展红十字救护培训、稳步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和救灾能力、广泛传播红十字文化和红十字精神等目标任务。
项目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工作经费、“三献”工作经费、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等九个方面。截至2024年底,年初计划的工作内容均已完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项目2024年年初批复预算80.00万元,据实申请到位资金79.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79.5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事业有序发展,包括: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开展档案数字化、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参加与红十字事业相关的交流活动等,需要资金40.86万元。二是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和培训、志愿服务、“三献”等工作,需要资金39.1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25〕11号)文件规定,区红十字会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聚焦单位2024年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以后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和方法
评价本着问题导向、系统评价、科学客观、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核对法,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25〕11号)有关要求设置,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见附件),满分100分。预算执行率(1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产出(5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情况。效益(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满意度(1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满意度。
绩效自评实施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四个级别分别是:优(90(含)分-100分)、良(80(含)分-90分)、中(60(含)分-80分)、差(60(不含)分以下)。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区红十字会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资料收集与审核、报告撰写、沟通反馈等各项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总体工作要求,评价工作组研究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范围、工作程序和进度安排等。
(2)评价实施阶段
明确评价工作流程、时间进度安排及资料准备要求等。
进行资料准备,保证资料完整,具备评价条件。
根据项目资料情况及现场沟通情况,讨论形成统一的评价意见。
(3)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
评价组对详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评价组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的设立符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规划要求,各项工作的实施在服务保障区红十字会运行质量、提升公众应急救护能力、宣传红十字文化与精神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项目在刚性约束力度上还有待提升。项目评价得分95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内容符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通州区红十字事业2021—2025年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的快速发展红十字救护培训、稳步提高红十字应急救援和救灾能力、广泛传播红十字文化和红十字精神等目标要求,与区红十字会“开展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传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宣传、组织工作”等职能相关,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畴,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红十字事业发展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区红十字会在以往年度项目内容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申报文本,经区红十字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后,随部门预算上报区财政局审批立项,立项程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项目预算到位。项目年初预算80.00万元随部门预算批复至区红十字会,年度内据实向区财政局申请并到位79.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79.5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资金使用合规。区红十字会根据《支出管理规定》《财务报销规定》等财务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控,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出由经办人填写《通州区红十字会资金支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支出,资金使用程序较为规范。
(2)组织实施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方面,区红十字会制定了《支出管理规定》《财务报销规定》等制度,明确了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使用规定、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及审批流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业务管理方面,项目各分项内容主要根据历年实施经验、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合同中明确了采购物资或咨询成果交付形式、质量验收要求等内容,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3)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相关科室职责分工,项目工作主要由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和业务部负责执行。其中,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节点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以及聘请法律顾问、年度财务审计、机关档案数字化等其他工作。业务部主要负责“三献”宣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与培训、志愿服务等工作。实施过程中,各项采购内容均采取三方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开展过程管理与验收。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项目年初计划的工作内容中,应急救护取证培训及讲座、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站AED维护、慰问“三献”志愿者、档案数字化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按预期完成。
(2)产出质量
各项采购物资均执行了验收程序,并填写了相关验收单据;各项咨询服务成果年底均进行了总结验收。分项内容成果质量控制措施较为规范。
(3)产出时效
项目根据各项工作推进进程开展相应工作。其中,根据参与培训单位的需求于2024年1月至11月分批次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4月完成“五八”活动宣传用迷你爱心包制作;6月完成财务专项审计和档案数字化工作;11月完成国内外交流工作;年内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者近亲属、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的慰问工作。工作内容均能够在年度内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采取了一定的成本控制措施,如迷你爱心包等宣传品采购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通过三方比选的方式选取服务商;档案数字化工作根据实际电子化转换文件数量进行结算,项目年度总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①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及公共区域急救箱配置,一定程度提升公众应急救护能力。一是全年对公安、消防、医疗、教育系统等重点领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66期,依托“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节日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和普及讲座,一定程度提高了社会群众、公职人员和教职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二是为区属公园、园区内巡逻车辆、街乡镇新就业群体站点配置急救箱,便于群众外伤急救处置。
②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及信息发布,宣传红十字文化。全年组织“三献”宣传活动6场,在两办信息、市红十字会网站、区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城市副中心报》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100余篇(条),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红十字,有助于提高红十字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③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档案数字化等工作,保障区红十字会基础运行。全年开展法律咨询30次,对3000余件文字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开展财务审计2次等。各项服务保障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项目实施对于区域红十字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对于新业态及新就业群体党建促进、区域群众应急救护能力提升、“三献”宣传普及情况等方面的效益支撑资料缺乏对比数据或案例支撑。
(2)满意度
通过分析各项内容实施特点,针对有具体受益对象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区红十字会对所有参训人员(2376人)均开展了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对教学内容、课件质量、讲师技能、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参训人员平均满意度98.0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分析结果模板化
(1) 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
单位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比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讲座、制定迷你爱心包等数量指标设定的目标值与完成值偏离较多,未结合工作实际设定合理目标值,未说明偏离原因。且该项工作内容具有连贯性、重复性,年初绩效目标应综合考虑近三年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设定相对科学、客观的目标值,并匹配合理的预算资金,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自评结果分析模板化
单位自评结果整理分析及应用部分描述模板化,未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如:《通州区红十字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方案》结果分析中,仅提到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但未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仅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调整优化,并未提供具体调整优化措施。模板化分析自评结果,容易使绩效管理效率低下,滋生隐性成本,使降本增效流于形式。
2.自评表填报不规范,数据勾稽关系不准确
(1)自评表填报不规范
一是基本信息填报不规范。如:满意度指标未填报实际指标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未说明扣分原因。二是自评表与绩效目标表指标不一致。如:绩效目标表未构建“三献”宣传材料指标,自评表未构建国内外各类交流指标,绩效目标表“制作迷你爱心包”与自评表指标值不一致。三是指标实际完成值格式不规范。比如,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定性指标完成情况未量化填报。自评表填报不规范,体现出实施单位对自评表理解的深度不足,绩效意识稍显薄弱,目标表未发挥导向性作用。
(2) 指标得分评价标准不客观
一是预算执行率指标得分标准不准确,未依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的要求客观评价指标得分;二是数据勾稽关系不准确,预算执行率数据不一致。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预算执行率为99.48%,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报告中预算执行率为97.07%,数据逻辑关系前后矛盾,评价质量待提升。
3.重点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缺陷,核心环节缺失
(1)重点评价核心环节内容缺失
单位2024年选取“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项目作为部门重点项目进行评价,但评价过程缺乏核心环节,未召开评价工作会、征求评价意见等。评价过程透明度不足,整体评价过程断层,后续评价决策依据不充分。
(2)指标体系设定不科学
指标体系结构搭建不科学,未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5 号)文件要求,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方面进行指标细化和量化描述,搭建指标体系。如:自评表未构建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无法充分发挥绩效自评应有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影响绩效管理的整体效果。
(3)报告内容和要素不完整
重点项目评价报告主体内容及要素不完整,问题和建议部分未展开完整分析,虽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阐述,但建议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影响重点项目评价效果和自评报告质量。
(六)有关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打破模板化分析僵局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5 号)文件要求,单位设定绩效目标应与实际相符,科学、量化、准确地反映指标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使绩效目标发挥指导性作用。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与流程优化。单位提前开展成本预算工作,构建“零基预算+成本效益分析”机制。前移绩效目标管理窗口,将成本绩效分析结果作为下周期年度预算核定的核心依据,刚性挂钩预算分配。全面认识绩效管理意识的重要性,单位主管领导对单位本周期年度绩效目标设定负责,项目责任人对涉及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负责,提前预算规划,完善绩效管理流程,按照通州区财政局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后续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做好结果应用与长效提升。破除报告表面分析、模板化的依赖心理,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整改措施与动态调整机制。不流于表面形式,以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为指引,对本单位周期内的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点对点”地进行整改落实,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为下年度政策的制定、成本预算的核定、绩效管理评价的完善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2.优化填报审核机制,提高评价质量
一是建立规范填报审核机制,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7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应与绩效目标挂钩,绩效目标、指标、指标值在绩效自评表中完整体现,与绩效目标表年初指标相对应。二是强化评价得分标准。依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要求,科学设定指标评价得分评定标准。对照年初绩效目标指标值,依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为指标评价得分准确赋值。严谨、客观、准确地审查关联报告,确保数据勾稽关系的准确性。三是提升评价质量。将格式规范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责任到项目主责人。按照财政局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设定标准,审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定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对于绩效目标指标未完成以及偏差性完成情况,进行合理解释说明,并阐述改进措施。采用第三方的视角对要报送的资料进行多层次、多维度的审查,避免出现评价报告不规范、填报信息模板化、语句繁杂冗长无重点等问题。
3.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提升重点自评价值
一是完善重点自评核心环节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工作。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收集项目数据资料、建立指标体系、出具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召开评价工作会、征求评价意见、建立评价档案等,确保核心环节执行到位,评价流程完整规范,评价结果充分客观。二要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按照《北京市通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通财绩效发〔2023〕35 号)文件要求,明确核心指标构建内容,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方面对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描述,科学、客观、准确搭建指标体系。对于未构建的指标,阐述合理理由,确保设定的每类指标均有理有据。三是保证评价报告主体内容及要素的完整性。依照财政局要求,从项目概况、资金情况、评价结论、评价指标分析、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对重点评价报告展开完整准确分析,阐述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落实整改措施,精准赋能,形成长效逻辑闭环机制,提升重点自评价值。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决算公开报表
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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