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通州区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北京市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通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结合通州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通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人道救助工作。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先保障受灾老人、儿童、残疾人、伤病人员的救助需要。
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坚持属地为主、协同联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区应急指挥系统及各级应急救援部门形成联动。
4. 坚持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会员、志愿者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
1. 领导机构:成立区红十字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会长担任,副组长由秘书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 日常办事机构:赈济部承担应急值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信息收集、物资调配等日常工作。
3. 应急救援力量:
依托北京市红十字会专业救援队。
依托通州区红十字志援救援队及志愿者力量。
依托街道、社区应急力量。
二、预警阶段
(一)日常准备
1. 完善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并动态修订应急救援工作预案。
2. 应急值守。适时与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灾情信息共享渠道。遇有预警信息,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进行应急值守。
3. 物资储备管理。储备救灾救助物资,定期检查库房防火、防盗等设施。
4. 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加强通州区红十字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志愿者参加市红十字会专业培训。培训突出城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特点,紧扣应急救护和自救互救核心技能。
5. 应急救护培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知识。推动重点群体应急救护培训高质量开展。配合区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6. 防灾减灾宣传。常态化开展防灾自救知识宣传,发挥各街道博爱家园和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作用,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二)预警信息接收与研判
1. 信息来源:通过区应急指挥体系通报、收集灾情信息。
2. 信息登记:登记灾害地点、伤亡人数、受灾人数、损失情况。
3. 信息上报:第一时间向区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上报北京市红十字会。
三、启动响应阶段
(一)响应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应急响应:
1. 收到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2. 收到北京市红十字会的调度指令;
3. 经灾情研判,确需启动响应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四、现场应急救援与人道救助实施
(一)指挥协调
1. 在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与北京市红十字会保持通信联络。
(二)应急救援
按照区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工作要求,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相关救援力量和调配救援物资,有序开展救援与赈济工作。
(三)人道救助
1. 物资发放。规范登记台账,按需发放救灾物资,全程留存发放记录。
2. 紧急生活救助。对因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群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实施人道救助。
3. 募捐服务。依法接收社会捐赠,严格遵照捐赠人意愿分配款物。
4.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物资转运、群众安抚、秩序维护等服务。
五、结束响应阶段
(一)响应终止条件
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二)结束程序
1. 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估整体救援情况。
2. 向北京市红十字会报告响应终止。
(三)善后工作
1. 物资回收。清点剩余物资,做好入库登记。
2. 配合政府开展灾后重建。
3. 捐赠公示。全面公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明细,接受审计与社会监督。
4. 资料归档。整理全套救援资料归档。
六、评估阶段
(一)评估组织
由区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科室参与,必要时邀请北京市红十字会专家指导。
(二)评估内容
1. 预案评估。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响应评估。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救援评估。救援行动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4. 物资评估。物资调拨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5. 捐赠评估。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发放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评估方式
1. 开展工作复盘。
2. 召开总结会议。
3. 撰写评估报告。
(四)结果应用
1. 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应急预案。
2. 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
3. 完善物资储备和管理。
联系方式:
通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80886096
通州区红十字会赈济部电话:80882970
通州区红十字会业务部电话:6955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