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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首批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23-03-11 16:23   来 源:区工商联    作 者:   点 击:7次  打印

关于开展2023年首批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

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民营企业

为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切实稳定企业投资预期,根据《关于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8〕1317号)要求,市发改委启动2023年首批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介项目征集范围

(一)全面梳理申报各领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技术制造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卫生、教育、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应急设施、物流设施、生态环保、集体产业、农业农村、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含危旧房和简易楼改造),老旧厂房与产业园区改造、商务楼宇改造、商圈和商场建设与改造、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并稳定,具有合理收益水平,有一定的融资需求,有意愿吸引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投入。

(三)项目可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含控股)、PPP、参与建设(如通过招标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作为设计、咨询、采购、施工单位参与)、合作经营、资金借贷等。

(四)项目可为已落地的项目,也可为正在招商引进的项目,处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等各阶段的项目均可申报。

(五)积极做好以前批次已推介项目跟进服务,已推介项目中仍具有融资需求和参与推介意愿的,可纳入本次推介范围。

二、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推动全市经济“开门红”、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请填写《2023年第一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3月14日(周二)下午18:00时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反馈至13811205963@163.com。


       附件:2023年第一批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表

通州区工商联

                           202339


区发改委联系人:投资科 ;联系电话:69553081

 区工商联联系人:陈宇昕;联系电话:1381120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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