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8月3日起施行。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释义】本条是对条例施行日期的规定。 法律...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释义】本条是对条例解释权的规定。 党内法规的解释,是指对党内法规的各项原则和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释义】本条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
本章共4条,主要对地方党委制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军队制定巡视制度作了规定,明确了条例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